“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突破290天,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5%。”2月8日,我市下发《石家庄市2007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》,明确了今年我市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。
2007年环保主要指标
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4%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突破290天,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5%。
到2007年底,磁河、邵村排干渠出境断面COD(化学需氧量)浓度控制在每升200毫克以内, 河、汪洋沟出境断面COD(化学需氧量)浓度控制在每升250毫克以内,滹沱河出境断面水质有明显改善;市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%以上;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%以上。
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%以上;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,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。
大气污染防治
■推广500万吨优质低硫煤
确保年内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500万吨;市发改委负责调整能源结构,推广清洁能源,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6年下降4.5%。
5月底前,对市区二环以内煤炭经销场(点)及型煤加工企业下达限期搬迁通知,2008年底前全部迁至三环路以外。10月底前,拆除三环路以内100台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分散燃煤采暖锅炉和废弃闲置的烟囱,对不能拆除的烟囱进行美化、亮化。
■工地扬尘防治达标率98%以上
加强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,确保年内市区所有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达标率在98%以上;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工作,二环以内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60%以上。
制定市区裸露地面绿化硬化规划方案,对市区暂时不能绿化的裸露地面,使用绿色覆盖网遮盖,并做好主要街道树池的美化改造工作;年底前,市区裸露地面绿化和硬化率达到70%以上。
10月底前,石钢公司、东方热电良村热电厂、市油漆厂等单位的储煤场,要建成棚化、围挡或全封闭等扬尘治理设施;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、热电三厂等单位的灰渣场,在10月底前要建成气力输送等扬尘治理设施。
■天然气加气站达到20座
继续完善20座天然气加气站建设,确保6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;年内完成市区75%的出租车燃用天然气工作,50%的公交车改烧天然气工作;更新的出租车和公交车必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。
机动车年检率要达到95%;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道路抽检工作,对经限期整改三次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机动车,要予以收缴,强制其报废。
■重点企业加紧脱硫治理
6月底前,东方热电四厂要完成4台锅炉烟气脱硫治理工作;年内,华电集团石家庄热电厂、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、元氏县槐阳热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、藁城天意热电有限公司、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、鹿泉市东方热电有限公司,要完成锅炉烟气脱硫治理工作。
■停止审批排放粉尘的项目
市发改委、国土资源局、规划局、工商局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,要停止审批新上水泥、石灰、采矿等排放粉尘的项目。
4月底前,鹿泉市、平山县、灵寿县、井陉县和矿区,制定出本辖区建材企业整治方案,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;鹿泉市要在4月底前,完成《鹿泉市水泥企业生产压缩总量调整实施方案》,年底前淘汰年设计能力10万吨以下和直径在2.5米以下机立窑水泥生产线。水污染防治
■分级保护饮用水水源地
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,不得新设立工业企业排污口;年底前,关闭所有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。
对位于一级保护区内的化工、印染、造纸、冶炼、制药等重污染企业,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时间,由市政府和所在县(市)、区政府,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搬迁或关闭。
鹿泉市、平山县、灵寿县,要继续抓好防止网箱养鱼反弹的工作,并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非法生产的选矿厂、铁厂与石材加工场(点)等水污染企业;鹿泉市、矿区、井陉县、平山县、灵寿县等县(市)、区,所有三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排水水质,必须符合《污水综合排放》一级标准。
加快建设市区学府路排水管网工程,确保年底前,学府路两侧单位排放的废水进入市政管网;年底前,完成滹沱河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,并投入试运行。
■企业两次违规将被限期治理
对重点流域内的污染企业,如一年内连续两次超标排放、不能稳定达标,一律实行限期治理,治理期间限产限排,并暂停该企业建设项目的审批;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,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。
继续开展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,按照水功能区划要求和辖区COD(化学需氧量)排放总量指标,逐一核定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,禁止企业无证或超量排污。
■桥东污水处理厂8月底前验收
8月底前,确保桥东污水处理厂通过正式验收;年底前,确保桥西污水处理厂达到设计处理能力。
年底前,各县(市)、区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,完成入口和出口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;试运行和在建的污水处理厂,在正式运行验收前,完成入口和出口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;年内,全市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装置要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
市内五区及高新区继续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,并不断巩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,确保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稳定达到80%以上;在高考、中考等特殊时期,环保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,制止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
市卫生局、市环保局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力度,严格手续,确保各县(市)、区内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石家庄焚化站处置。
华北制药集团、石家庄制药集团等大型制药企业,对所属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、废菌丝等危险废物,实行无害化处置;无法自行处置的,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妥善处理。
市建设局负责指导企业加大对粉煤灰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,年底前,实现利用粉煤灰250万吨,综合利用率达到80%。实施重点企业搬迁
进一步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进度,石家庄金刚内燃机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、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、石家庄泵业集团有限公司,要做好搬迁后土地置换和善后工作。
今年年内,河北太行机械有限公司、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经编实业有限公司要完成搬迁工作,石家庄卷烟厂、河北东华化工总公司完成部分搬迁工作,石家庄碳素制品有限公司、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责任公司、石家庄电化厂、石家庄油漆厂、河北远征药业有限公司,要完成搬迁规划的制定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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